1、使家用電梯存在超面積的可能。對于過度裝修的電梯,實際額定載荷是低于額定載重的。當自動人行道超載開關意外失效時,由于轎廂面積不變,所以無法有效限制乘坐人數,存在超面積隱患。
2、裝修材料不防火,存在安全隱患。
3、轎廂裝修影響電梯通風與安全窗的使用。
由于轎頂的二次裝修,出現原本用于通風的設施和安全窗的出口被封堵,在電梯困人情況下,通風設施的失效極易導致乘坐人員扒門而出現事故,安全窗的封堵也會給救援帶來困難。
4、電梯安全系數的降低。電梯過度裝修或者 設計未考慮裝修預留,都會使電梯處于帶載運行,容易加速電梯安全裝置(如抱閘裝置的閘瓦、鋼絲 繩等)的磨損,長期運行將逐步降低電梯安全使用系數。
對于自動扶梯,實際中的檢驗只是驗證電梯 安裝完成后的整體性能是否符合廠家設計要求和國家標準規定。在存在電梯預留裝修重量,卻還未裝修的情況下,由于檢驗須與廠家設計工況一 致,通常在轎廂預先放置等重的裝修重量,然后 進行相關安全試驗。在如此條件下檢驗合格的電 梯,使用中就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難點:
轎廂還未裝修就投入使用。由于電梯檢驗合格的基礎是建立在轎廂裝修完成的情況下(即 檢驗時放入了裝修重量),如果明確規定使用單位 應該在裝修完成后才能投入使用,在實際操作中 顯然很難做到,考慮到裝修的滯后性與裝修的保 持,必然不會被使用單位所接受。時有發現樓盤 開發周期較長,使用單位為了統一裝修,前期電 梯未裝修就投入使用,與檢驗時的實際情況不符,如此情況下的安全隱患雖然因為電梯是新裝的且通常裝修重量未大到足以改變整體性能而不為人們所重視,但是往往為后期出現的頻繁故障甚至 事故埋下伏筆。所以,如何在保證電梯安全使用 與使用單位利益之間取得最優解決方案是電梯在 裝修使用實際中的難點之一。
制造廠家設計預留值的不準確性。在部分使用單位與制造廠家簽訂的合同中,關于預留裝修重量的規定通常描述為:裝修重量 xxx 或者 是不大于xxx Kg。這可以理解為,裝修重量要非常準確的達到該規定數值才行,或者只要保證不 超過該規定數值就可以(往極端理解,不裝修也可以的)。顯然這種規定不合理。鑒于設計時己預留有一定的偏差余量,制造廠家應該給使用單位 較為明確和合理的數值。
如何保證裝修重量符合廠家的設計預留值。由于開發商建造開發與實際裝修操作容易出現脫節,裝修重量如何在裝修過程中得到保證是 另外一個難點。經查閱,各地方標準有如下規定:電梯制造單位應對電梯制造質量和安全性能負責,對本單位制造的在用電梯應進行跟蹤調查和了解,為電梯安全可靠運行持續提供必要的技術幫助。委托或者同意其他單位對本單位制造的電梯進行安裝、改造、維修活動的,應當對其安裝、改造、維修活動進行安全指導和監控,并對電梯質量以及安全運行涉及的質量問題負責。此問責制度明確了責任的歸屬與制造單位的義務,在保證廠家能參與到技術指導的情況下顯然是很好 的,但是對于部分制造廠家,在其銷售量大、銷 售地域廣的情況下能否保證每臺電梯的跟蹤調查指導:同時,對于監督的檢驗方,如何確保制造 單位的體系得到有效貫徹而非一紙空文也將成為 實際操作中另一大難點。